关于启动202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1-08 审核员:周子善 发布人:杨善钦 字体大小T|T

各学院、部门:

为进一步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,根据《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》(连师〔2025〕5号)和《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》(连师〔2025〕32号),现启动202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工作:

一、总体要求

(一)人才培养方案应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定位,对标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》《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》《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标准》和《工程教育认证标准》,贯彻“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教育理念,坚持师范底色,提升文科成色,突出应用特色,全面加强专业内涵建设,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。

(二)课程教学大纲应符合专业建设及课程内容改革总体要求。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能力培养规律,以塑造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掌握基本知识和培养专业应用能力为教学重点,有机融合价值塑造、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。服从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,根据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,依据本专业学生所要达到的毕业要求,细化课程知识、技能、能力、素质层面的课程目标,突出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组织、课程考核改革与创新,充分体现课程教学对预期学习成果达成的支撑作用。

(三)把握课程考核的导向性,围绕课程学习目标和任务,合理设置课程考核方式,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,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说明课程考核知识点,知识点应与预期学习成果的达成相匹配。

(四)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必须注意与有关课程(如前修课程、后续课程)的衔接,应体现课程之间的主次关系、层次关系、内在联系及相互支撑,避免重复和遗漏。

(五)充分吸取行业企业对课程教学内容的更新意见或建议,使其反映学科和行业发展的最新成果,增加课程教学内容与专业核心岗位适切性,提高课程应用价值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(一)2026年2月9日

开课单位定稿2025级本科专业第2学期课程教学大纲,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行业专家论证确认后,大纲(PDF电子版加封面目录)提交教务处备案。

(二)2026年3月30日

开课单位定稿2025级本科专业第3、第4学期课程教学大纲,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行业专家论证确认后,大纲(PDF电子版加封面目录)提交教务处备案。

(三)2026年4月30日

开课单位定稿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模板见附件1)和第1、第2、第3、第4学期课程教学大纲,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行业专家论证确认后,人才培养方案和大纲(PDF电子版加封面目录)提交教务处备案。

(四)2026年6月19日

开课单位定稿2025级、2026级本科专业第5、第6学期课程教学大纲,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行业专家论证确认后,大纲(PDF电子版加封面目录)提交教务处备案。

(五)2026年7月15日

开课单位定稿2025级、2026级本科专业第7、第8学期课程教学大纲,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行业专家论证确认后,各专业形成教学大纲汇编(PDF电子版加封面目录)报教务处备案。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
(一)所有课程请选用附件1提供的对应模版制定教学大纲。

(二)课程教学大纲单个文件命名要求:文件名为“开课单位-开课学期(数字1-8)-课程名称(2025级)”。例:文学院-1-教师语言(2025级)

(三)人才培养方案单个文件命名要求:文件名为“开课单位-专业名称本科人才培养方案(2026级)”。例:文学院-汉语言文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(2026级)

(四)开课单位提交压缩包以“开课单位”命名即可。所有电子材料和汇总表(附件2)扫描版按时间节点发送至教研科邮箱:lygsfjwcjyk@163.com;汇总表纸质版按时间节点提交至玖兴楼B103教务处教研科。

 

    教务处    

2026年1月8日 

附件:

附件1: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.doc

附件2:本科教学材料提交汇总表.doc

附件3: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.pdf

附件4:连云港师范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.pdf